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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东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华图教育 | 2016-09-1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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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东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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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6年东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总体工作安排及公告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年9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二)地点:东营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东城黄河路153号,东营市交警支队对面)。

  二、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报考人数和遴选(选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具体见《2016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未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自行登陆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查询。

  本次遴选(选聘)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一)《2016年东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二)本人签名的《2016年东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原件。

  (三)笔试准考证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单位、报考职位)。

  (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与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2、报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任用资格。

  (二)本人应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应于2016年9月22日上午11:30前到报考部门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打印服务,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遗失的考生,可于2016年9月20日8:00—21日18:00,登陆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四)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

  请考生及时关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公告信息。

  附件:2016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pdf

  中 共 东 营 市 委 组 织 部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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