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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烟台海阳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公告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安排,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对象
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残疾军人;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不包括兄弟姐妹)。
二、采集方法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到户籍所在地镇区街道设立的采集点申报信息,并在填报完成后签字确认。具体采集时间和地点,由镇区街道安排。申报时,需携带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相关证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等相关证件;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
6、立功受奖证件;
7、现役军人家属申报时要提前准备好现役军人身份证号、军队证件号、入伍日期等信息;
8、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摸清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情况底数,建立精准服务保障体系,意义重大。请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按照各镇区街道的统一安排进行申报,以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信息采集工作咨询电话:
海阳市民政局:0535-3222332
海阳市人社局:0535-3252021
方圆街道:0535-3225459
东村街道:0535-3229002
凤城街道:0535-3456101
龙山街道:0535-3467771
徐家店镇:15726557129
朱吴镇:18816384119
郭城镇:0535-2737618
碧城工业区:0535-3298996
旅游度假区:0535-3315567
经济开发区:0535-3203322
小纪镇:0535-3521736
二十里店镇:0535-3511290
行村镇:0535-3338880
盘石店镇:0535-3641008
发城镇:0535-3514153
留格庄镇:15715356709
辛安镇:13953590600
核电工业区:0535-3683036
海阳市民政局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