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临沂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补充选调工作人员公告(8名)
临沂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是临沂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副县级全额事业单位,经研究,决定2019年补充选调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选调岗位及计划
补充选调工作人员8名,其中:财务会计岗1人,信息统计岗1人,医保业务岗3人,综合业务岗3人。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临沂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补充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范围和条件
(一)补充选调范围
临沂市县区、乡镇街道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管理九级)或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且在初级岗位工作)。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83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5.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的;
2.尚在试用期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0日8:30至12月13日17:00
(一)个人报名
报名按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1.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nyi.gov.cn/),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文件大小在20kb以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
2.下载填写有关表格。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需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附件2《2019年临沂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补充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推荐表》所填写信息应与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填写好的《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
3.报送《推荐表》。报名人员须于2019年12月13日17:00前将审核盖章的《推荐表》,以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ybjrs@ly.shandong.cn。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考生姓名+手机号码+报名岗位”。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在2019年12月13日17:00前成功发送PDF格式《推荐表》的,临沂市医疗保障局不予资格初审,视为报名人员放弃报名资格。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补充选调工作全过程。临沂市医疗保障局收到报名人员发送的PDF格式《推荐表》后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应于2019年12月10日11:00至12月14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自行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9年临沂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补充选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补充选调岗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按比例核减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计划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19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理解运用知识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星期六)下午14:00-17:00
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补充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补充选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补充选调计划。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将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面试前,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实事求是地提交本人身份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推荐表》、《承诺书》、干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除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提供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根据补充选调岗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补充选调计划1名的,考察对象差额2名;补充选调计划3名的,考察对象差额3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方式,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按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及有关信息进行审核。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考察结束后,临沂市医疗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在同岗位其他已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补充选调人员,由临沂市医疗保障局按照有关程序,研究提出任用意见,并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拟补充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补充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七、其他
补充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补充选调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坚决纠正,取消其报考、任用资格。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补充选调工作公平、公正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本次补充选调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临沂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9--7357910
监督电话:0539--7357909
附件1:《2019年临沂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补充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19年临沂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补充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 》
附件3:《2019年临沂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补充选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6:《2019年临沂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补充选调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6日
原文链接:http://rsj.linyi.gov.cn/info/1072/170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