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资格证《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前必考点-课程类型
【考点4】课程类型
分类依据 | 课程类型 | 主要内容 | |
课程的内容属性(固有属性/设计方式) | 学科课程 | 从各学科领域中精选的部分内容,按照该领域的逻辑结构构成的知识体系 | |
活动课程 | 打破学科逻辑组织的界限,从儿童的兴趣和需要出发,以活动为中心组织的课程 | ||
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 | 分科课程 | 从不同门类的学科中选取知识,按照知识的逻辑体系,以分科教学的形式向学生传授知识 | |
综合课程 | 打破传统分科课程知识领域,组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学科领域构成的课程 | ||
对学生的学习要求 | 必修课程 | 所有学生都必须学习的科目 | |
选修课程 | 为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长而开设的课程 | ||
呈现方式 | 显性课程 | 课程方案中明确列出和有专门要求的课程 | 计划性是区分的主要标志 |
隐性课程 | 以内隐的、间接的方式呈现的课程; 隐性课程一词最早由杰克逊提出 | ||
课程设计、开发、管理主体 | 国家课程 | 由国家统一组织开发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课程 | |
地方课程 | 地方自主开发实施的课程 | ||
校本课程 | 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自主开发并在本校实施的课程 | ||
课程任务 | 基础型课程 | 注重培养学生的基础学力的课程,培养“三基”(读、写、算) | |
拓展型课程 | 注重拓展学生的知识与能力,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 | ||
研究型课程 | 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究态度与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