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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威海市专升本考试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威海教育微信公众号 | 2024-03-26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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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威海市专升本考试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各专升本考试培训机构:

  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将于3月30日至31日进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本次考试公平公正,严防手机作弊和替考等行为,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特向你们致信如下:

  一、熟知考试情况

  我市考点设置在荣成市实验中学与荣成市第一中学两个标准化考点。考试期间,考点实行“2+1”次安检,即考点封闭区入口、考场入口两次人工安检,考点封闭区入口内一次智能安检,考生将接受身份验证、金属探测、手机智能安检等防作弊仪器检查。考试期间考点全范围手机屏蔽、全程无信电信号监测与网络监控,省、市、考点实时全覆盖、无缝隙网上巡查,考试结束后招生考试机构将对考试监控录像进行抽查回放,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二、坚持正面引导

  请对考生进行正确引导,教育考生严禁将书包、书籍、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封闭区及考场,不要向考生发出“保过”等虚假宣传。不要错误地引导考生实施替考、偷换试卷、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用手机拍照、将图片传出场外等违纪作弊行为。即使考试结束后将答卷发到网上,也可能按照“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被判罚,请您一定为全市专升本考试传递正能量、播种新希望。

  三、规范办学行为

  非法购买或获取试题和答案的行为属于严重作弊行为,不仅取消考生考试资格,还将被追究“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法律责任。不要向考生兜售所谓考题与答案、无线耳机或针孔摄像机等作弊工具。如发现顶风而上或引导考生违法作弊犯罪的,我院将联合公安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四、加强诚信教育

  考前对参与本机构专升本考试培训的所有学生进行考试诚信教育,精准解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教育考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诚信守法应考。不要轻信社会上的谣言,不鼓动、不参与考试作弊,不要给孩子帮“倒忙”,不要拿自己和孩子的前途命运做赌注。

  五、告诫考生守法

  务必告诫考生,凡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试部门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其做出相应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考试作弊纳入刑法,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招生考试机构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就办理考试作弊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解释,也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提醒重要事项

  一要注意考试时间,考试正式开始后,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离场。二要规范行为举止,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放下笔,如继续答题,将按“拖答”违规处理,取消当科次考试成绩。三要重视考试材料,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四要注意考试物品,考生只能携带准考证规定的证件和考试文具进入考场,考生进入封闭区前请自觉清身,尤其避免出现不经意将手机、资料等违规物品随身带入考场的情形。五要重视违纪后果,参加本次考试的所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外,有关部门还会将考生的违纪作弊情节及处理结果通报考生所在高校,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最后,衷心希望大家悉心教育参与培训的学生,履行诚信承诺、自觉遵守纪律,放弃作弊幻想、守法平安参考。如有问题反映,可拨打我市专升本考试举报电话:5810205、7562344、7561231,我们将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查处。

  衷心感谢你们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

  来源 |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原文标题:致威海市专升本考试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A8NR3PfxgbPuv_ZFpcR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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