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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5人报名入口

未知 | 2024-04-16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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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入口>>>2024年度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4年度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5人)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网站(http://yjt.shandong.gov.cn/)和有关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9:00—4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17日11:00—4月20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网站(http://yjt.shandong.gov.cn/),点击报名链接,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4年4月19日16:00以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17日11:00—4月20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4年4月24日9:00—4月27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全省应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岗位及核减人数情况通过山东省应急管理厅(http://yjt.shandong.gov.cn/)网站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及核减人数相关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5.资格审查

  全省应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放弃。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5)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4月。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设置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省应急厅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无任何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地点设在山东省济南市(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9:00—11:30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并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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