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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营河口区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1人)

未知 | 2018-11-07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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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东营河口区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1人)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具有吃苦耐劳,勇于攻坚,甘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的敬业精神;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工作经验尤其是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

    5、年龄在22周岁以上(1995年8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区化工专项行动办工作人员

    2、招聘人数:1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11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公司服务厅(海盛路26号,河采三矿对面)报名。

    3、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与专业相关),笔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中国黄河口网http://www.sdhekou.gov.cn/通知公告栏。

  五、聘用办法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2、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德、能等方面的考察,考察通过后,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

  3、经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照劳务派遣的方式办理用工手续。

  六、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试用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内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包含个人缴纳部分),扣除五险费用后基本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46——8666728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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