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选调生报考指导

首页 > 选调生考试 > 报考指导

2020年度辽宁省定向山东大学招录选调生选调有关政策

华图教育 | 2020-01-08 20:26

收藏

文章页

 2020年度辽宁省定向山东大学招录选调生选调有关政策

  有关政策

  1. 选调生身份为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进行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 新录用选调生全部安排到辽宁省所辖乡镇工作。工作单位确定后,统一安排到下辖村任职2年(含试用期),不得提前结束在村任职或借调到上级机关。

  3. 在乡镇工作未满3年(含在村工作时间)的选调生,不得调入县(市、区)及以上机关;在市及以下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选调生,不得调入省直机关。

  4. 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比例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

  5. 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6. 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可享受各市、县(市、区)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024-23128277

文章页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