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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滨州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聘要求

华图教育 | 2020-02-13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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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山东省滨州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聘要求

  选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方面。能够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积极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2、工作能力方面。有较强的战略决策、推动执行、经营管理、沟通协调、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坚持依法经营,市场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强。

  3、专业知识方面。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4、职业素养方面。诚信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职业信誉和作风形象良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资格

  1、董事长或总经理人选:年龄57周岁以下(1963年2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现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处级职务,或副处级职务(含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2年以上;(2)现任大中型企业正职;(3)现任大中型企业副职2年以上,未满2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4)其他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董事长人选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2、副总经理人选:年龄在52周岁以下(1968年2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现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含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3年以上;(2)现任大中型企业副职及以上职务;(3)现任大中型企业中层正职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4)其他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任职时间截至2020年2月29日。除符合有关规定条件之外,还需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思维、专业能力。(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3、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4、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拟聘任职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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