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青岛工程职业学院面向全国选聘部分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
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高水平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高技能人才。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三)年龄要求:引进的教授,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副教授或高技能人才,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
1.教授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两项:
(1)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
(2)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且已结题并取得经鉴定的科研成果;
(3)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主要完成者或主持人),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署名前2名);
(4)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者或主持人),或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署名前2名)。
2.副教授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两项:
(1)具有担任科研课题组或项目负责人的能力,能提出较有实际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
(2)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且已结题并取得经鉴定的科研成果;
(3)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主要完成者或主持人),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署名前3名);
(4)教学效果好,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署名前3名)。
3.高技能型人才
应在本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专业人才,能胜任专业教学工作,同时具有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两项: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在人社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全国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一等奖。
(五)具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或高校教学工作经历;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