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枣庄市第十五中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资格及条件
引进资格及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3月6日以后出生)。
2.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校师范类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3月6日以后出生)。
3.其他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硕前本科学制为全日制四年及以上),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3月6日以后出生)。
4.枣庄市外获得市级及以上的名师、教学能手、特级教师,年龄不超过45岁(1975年3月6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须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实行试用期的科级干部在试用期内的;
5.枣庄市在编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9.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