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报考指导

首页 > 公选遴选考试 > 报考指导

2020德州市陵城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遴选政策待遇和有关要求

华图教育 | 2020-03-06 15:56

收藏

文章页

2020德州市陵城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遴选政策待遇和有关要求

政策待遇和有关要求
1、选任人员政策待遇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优化提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的若干措施(试行)》(德组〔2020〕4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开遴选到村任职人员有关政策解读》已发至区直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区)党委(党工委)。
2、任期一般为3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日常管理由乡镇(街区)党委(党工委)负责。对不胜任工作、群众不满意的,及时予以召回或免职,不再享受相关待遇。下次换届未能继续当选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任职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4、公开遴选程序、政策待遇详情请咨询所在部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或区委组织部。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4-8221452。
 
文章页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