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威海高新区教育体育处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福利待遇
政策措施
(一)补贴待遇。按照《中共威海市委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威高发〔2018〕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和2000元的生活津贴,对聘用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2000元工作津贴,连续发放3年。
(二)配偶安置。聘用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入学。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威海高新区教育体育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应聘人员在引进期间,应及时登录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了解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引进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威海高新区教育体育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1—5629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