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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南钢城区颜庄镇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10名)

钢城区人才超市 | 2020-03-1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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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济南钢城区颜庄镇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10名)

  按照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济就字〔2020〕1号文件,针对正在开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也为了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钢城区阶段性开发2020年度临时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从事在疫情防控中的政策宣传、排查布控、检查点测温执勤、应急保障、清洁消毒等具体工作。根据相关规定我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颜庄镇部分村(居)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主要从事疫情防控中的政策宣传、排查布控、检查点测温执勤、应急保障、清洁消毒等具体工作。

  二、招聘条件

  因招聘岗位从事排查布控、检查执勤、应急保障等工作,需对所在村(居)情况熟悉,所以招聘人员原则上需具有公益性岗位所在地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符合下列困难人员条件之一:零就业家庭(含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简称“4050”人员)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成年后孤儿。)

  三、招聘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3月 13 日前到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报名。

  四、考察录用

  镇政府采取考试、面试、走访等适当形式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对拟录取人员镇政府进行公示,区就业服务机构在人才超市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通知录用。

  六、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按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管理和考核。合同期间出现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及违法违纪等现象自动解除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

  被聘用人员合同期限根据市、区公共就业部门相关规定签订。工作期间,由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缴纳保险,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含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咨询电话:6461211

  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1 日

  公益性岗位设置表

岗位名称

数量

岗位职责

招用条件

 

村疫情防控公岗

 

10

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排查布控、检查执勤、应急保障、清洁消毒等。

遵纪守法、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够从事夜间执勤。

  原文链接:http://www.gcrccs.com/article/index.php?c=show&id=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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