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德州学院人才需求引进待遇
引进待遇
(一)对院士等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协商相关待遇;对“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参照《德州学院“天衢英才”工程实施办法》(德院党字〔2019〕17号)执行。
(二)博士(包括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
1.安家费:
按A1、A2、A、B、C五个层次分别提供安家费60万元、40万元、30万元、25万元、20万元(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安家费在同层次博士安家费的基础上增加20%)。
2.生活补助:
A1、A2、A类博士来校工作前三年,完成每学年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后,每年享受生活补助12000元。
3.按项目管理方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1)理工科实验类博士(博士后)5-30万元;
(2)理工科理论研究类及文史类博士(博士后)3-10万元。
4.提供周转住房,可免房租居住2年;不需要周转住房的,2年内提供住房补贴1000元/月。
5、按照《德州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的补充规定(暂行)》,取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工程称号的,可直聘教授,获批国家级教学科研立项(首位)或者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前两位的,可直聘副教授。
6、按照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家属工作。
7、科研经费配套和奖励政策。
对于学校发展急需的特别优秀博士,按一人一议、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其引进待遇,可不受德州学院2020年人才需求信息中引进层次及待遇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