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控制总量教师招聘范围和条件
根据学校岗位空缺及教学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东人社发〔2019〕1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基础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限师范类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须符合《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相关要求;
(三)专业课教师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须符合《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相关要求,具有二年及以上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经历;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东营市合同制教师可以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