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资审材料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威海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市教育局和报名网站予以公布。相关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 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 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3月24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3.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管理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4. 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5.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6. 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工作经历年限均截止2020年3月24日。
7. 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