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德州禹城市综合高中招聘待遇及管理
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的合格人员,由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禹城市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 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自聘用之日起两个月内,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提供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资格。 因考取公务员、研究生、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计划,于2020年9月1日前依据总成绩高低依次予以补录。
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禹城市综合高中负责组织实施,监察委、人社局、编办、教体局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招聘条件、岗位、程序、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
禹城市综合高中咨询电话:0534—7420228 13953461001
监督电话:736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