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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安保人员不得报考的情况

华图教育 | 2020-03-25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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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安保人员不得报考的情况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与其他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者、尚在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等;

  6、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7、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安保工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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