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青岛市北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中学选聘优秀教师选聘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市北区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教师10人,其中初中语文岗位3人、初中数学岗位3人、初中英语岗位4人。
一、 选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不含市北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优秀普通中学教师。
二、 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名师、特级教师、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之一;
8.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中学教师,且现工作岗位与选聘岗位相一致(普通高中教师可以报考初中教师岗位);
9.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高中或初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的应聘人员须具有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
10.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