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德州市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待遇怎么样?
1、工作岗位。聘用人员列入市直事业编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
2、职务安排。转正后,聘任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根据聘用单位职数空缺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可安排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根据聘用单位职数空缺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可安排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本科生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初级职称。
3、补贴政策。同级财政部门5年内按博士生800元/月、硕士生600元/月、本科生400元/月给予补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且约定5年以上最低服务年限的,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在工作地无住房的,可申请使用人才公寓。
4、培养选拔。实行重点培养、跟踪管理,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鼓励参加竞争性选拔、挂职锻炼等工作,及时将表现突出的充实进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县级党政班子,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有序流动。
5、同等条件优先。在人才服务、社会服务等方面优先享受有关政策;在职务调整、职级晋升、职称评定、公务员调任、培训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
6、档案管理。档案转递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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