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计划与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建设,充实我市灭火救援力量,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87名,分配在青岛市各消防救援站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职高、中专、技校)。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3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七)在青居家隔离14日以上人员,无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