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泰安新泰市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队伍组成
队伍组成
(一)划转人员。2020年4月30日前,新泰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机动中队人员编制及经费划转至消防救援大队,人员编制为20名。
(二)驻山中队。新泰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森林防灭火队伍人员编制100人,除机动中队20人编制由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共同负责管理外。其余5个中队80人的编制由新泰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负责管理、使用,新泰市应急管理局、新泰市消防救援大队协助管理。保障待遇标准与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一致。
(三)招录人员(30名)
1、招录方法
(1)宣传动员(4月1日至4月10日)。
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融媒体中心通过本地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发布招录公告、招录海报及招录政策等信息。
(2)组织报名(4月1日至4月10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实地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①、网上报名方式。关注“泰安消防”公众号,查看招录信息、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将电子版发送至xtsxfjydd@ta.shandong.cn。
②、实地报名方式。招录对象也可到新泰市招录办,领取报名表(附件2),现场填写报名信息。
(3)资格审查(4月11日-12日)。资格审查采取报名点初审,新泰市招录办公室复核的方式进行。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消防救援大队将于2020年4月12日前,电话通知招录对象审查结果,招录对象要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须填写《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名册》,打印填写政审表(附件3),并准备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毕业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参加后续招录考核。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政治审核(4月13日-4月15日)。新泰市招录办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
(5)体格检查(4月16日至4月17日)。体格检查应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4月18日至4月20日)。根据《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招录选拔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标准和程序,对前期合格人员进行测试。
(7)心理测试和面试(4月21日至22日)。通过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新泰市招录办统一组织,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定测查结果。面试增加对招录对象报考动机、性格特征的考察内容。
(8)公示(4月23日至29日)。测试结束后,按照招录计划和招录对象的个人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和优先录用条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9)录用报到(4月30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森林专职消防员须填写《献身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书》。
(10)入职培训。新录用的社会普通公民,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岗前培训。具备1年以上森林灭火救援经验的人员,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