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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潍坊综合保税区公开选聘部分岗位人员面谈通知

潍坊综合保税区 | 2020-04-16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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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潍坊综合保税区公开选聘部分岗位人员面谈通知

  根据《潍坊综合保税区公开选聘部分岗位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公开选聘面谈环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谈时间、地点

  面谈时间:应聘人员于2020年4月19日8:00前入场完毕,本场面谈时间半天。

  报到地点: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大楼(潍坊市桃源街与高新二路交叉口北500米路东)2楼会议室。

  二、面谈内容

  考察了解面谈对象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谈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全部面谈结束后,由主评委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谈成绩。此次面谈设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应聘人员面谈成绩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每名应聘人员面谈时间为10分钟。

  三、面谈流程

  面谈考场设候考室、面谈室、休息室。

  1.应聘人员报到。应聘人员于2020年4月19日上午7:50前携带面谈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到。8:00入场完毕,由工作人员宣读面谈纪律、程序及其他有关事项。应聘人员在候考室抽签,确定每个岗位、每个考生的面谈顺序,并在《抽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应聘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参加面谈,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谈顺序号。面谈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谈资格。

  2.面谈。抽签结束后,按抽签确定的顺序由工作人员引导到面谈室外候考。进入面谈室后,应聘人员报抽签顺序号,由主评委宣布面谈开始。计时员宣布时间到后,应聘人员停止回答,主考官宣布退场。

  3.面谈结束后,应聘人员到休息室休息等候。待所有应聘人员面谈结束,由主评委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谈成绩。成绩宣读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带领统一离开考点。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携带面谈通知单、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若两证不全、不符或人证不符,则不准入场。无身份证的,可提供临时身份证),于4月19日上午7:5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面谈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谈资格。

  2.应聘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已带通讯工具的,需在进入候考室之前,提前关机装入信封内,并做好标注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在候考室、面谈室、休息室携带通讯工具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谈资格。

  3.应聘人员进入面谈室只准报本人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复核编号等个人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谈成绩按零分处理。

  4.应聘人员应遵循《应试人员守则》,在候考室和休息室应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应聘人员不得携带除抽签顺序号外其他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谈室。

  5.为做好疫情期间防护工作,请自觉佩戴口罩,在考场入口处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和消毒,在候考室、休息室请自觉间隔就坐。

  面谈成绩及考察、体检等后续事宜将在潍坊综合保税区门户网站(http://wfftz.weifang.gov.cn/)“最新公告”栏公布,请及时关注。

  附件:1.面谈考场纪律

  2.应试人员守则

  潍坊综合保税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

  附件1:

  面 谈 考 场 纪 律

  一、考场内要保持肃静,各种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场,任何人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与面谈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

  二、应试人员应试前在候考室内通过抽签排序,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个引入面谈室。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遵守《应试人员守则》。

  四、评委应自觉遵守《面谈评委守则》。

  五、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面谈工作如有意见、建议和要求,可提前或在一名考生应试结束后,向主评委提出。

  六、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考官共同创造良好的面谈环境,认真负责,努力工作,周到服务,严守纪律。

  附件2:

  应 试 人 员 守 则

  一、应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面谈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应试,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应试资格。

  二、应试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否则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三、应试人员在开考前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参加抽签,应聘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参加面谈。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谈顺序号。面谈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谈资格。应试人员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已带入的,应交有关工作人员保管。面谈开始后,在候考室、面谈室、休息室仍携带通讯工具的,视为违纪,取消资格。

  四、应试人员进入面谈室只准报本人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复核编号等个人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谈成绩按零分处理。

  五、应试人员在候考室和休息室应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

  六、应试人员面谈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考生休息室等候,待本场面谈全部结束并公布成绩后,统一离开考点。

  原文链接:http://wfftz.weifang.gov.cn/xwdt/zxgg/202004/t20200416_5587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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