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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东营东营区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选拔标准

华图教育 | 2020-04-21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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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东营东营区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选拔标准

  选拔标准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素养,大局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综合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带民致富、组织协调、工作落实和群众服务能力较强。

  3.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4.道德品行良好,遵守社会公德,坚守家庭道德,孝敬父母,个人品质较好,诚实守信,遵规守纪,办事公道。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村级后备干部选拔范围:

  (1)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甚至消极、不满或抵制的;(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触犯法律法规,正在立案侦查的;(3)曾被开除党籍、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4)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5)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3年的;(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7)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破坏经营秩序、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8)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活动,搞宗族派性的;(9)道德品行不端,不遵守村规民约,不履行村民义务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10)上一届村党组织成员,民主评议为不称职、被责令辞职或被免职的;近三年来,民主评议党员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作为教育转化对象的;(11)身体状况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12)具有其他不得担任村党组织成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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