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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日照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聘条件

华图教育 | 2020-04-22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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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日照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聘条件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和《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日照力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日照市公安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所招聘人员派遣到日照市公安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至2002年3月期间出生);报考驾驶职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3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六)具有日照市常住户口;

  (七)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目前正在我市从事辅警工作的,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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