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潍坊寒亭区事业编制教师和备案幼儿园教师有关待遇及管理
有关待遇及管理
(一)事业编制教师:列入正式事业单位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对于2018年以后首次在潍坊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工资待遇基础上,再给予每人每月3800元生活补助,期限五年。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幼儿园教师:根据《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鲁编办发〔2017〕4 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规定,新聘用幼儿园教师按控制总量内人员有关规定管理。享受事业编教师同等待遇,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编制部门予以备案。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在本校内续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招聘成立寒亭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教师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公布、面试、体检等考试相关信息在“中国•寒亭”网站和“寒亭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记入潍坊寒亭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在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进行。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寒亭”网站: http://www.hanting.gov.cn
咨询电话:寒亭区教育和体育局0536-726277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五一节后改为2:00-6:00)
监督电话: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6-7251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