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聊城高唐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因工作需要,能胜任出差、加班和外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试用期内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档案有异议的;
5.与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有《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以及其他回避关系的;
6.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选调报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