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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16人报考条件

未知 | 2020-05-19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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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16人报考条件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消防安全保卫、应急救援工作。依据《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1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人员(以下统称“消防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消防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消防员属非在编人员,按派遣形式管理,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从事专职消防员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年龄18-23周岁;以上均具备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服从用工单位正常岗位调配;有运动特长的、有驾驶技术专长的(需持B2以上驾驶证)或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六)具备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员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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