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德州公安局宁津大队警务招聘辅助人员-面试方式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内容为文化基础测试,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以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等,采用百分制计算测试成绩。所有报名人员请在考前自行学习《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公安基础知识。
(二)面试
内容为身体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由众达劳动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和交警大队共同组织,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体能测评人数按招聘计划的1.5倍确定,出现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达不到招聘计划相应倍数的全部进入体能测评。
(四)体能测评
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附件2)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体能测评结果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