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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

未知 | 2020-06-17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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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有关说明

  1.《岗位一览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仅限该专业毕业生应聘。

  2.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3.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1998年)、《关于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具体对照情况请到教育部网站或“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下载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中查看。

  4.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见附件 4)或解聘证明(附件5)原件一份。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须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原件一份。附件1: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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