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
4、具备与选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5、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脱密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