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德州德城职业中专学校招聘备案制教师-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5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8月5日之前取得。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两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 2018 年、2019 年未就业的毕业生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 2018 年、2019 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限 2020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 2018 年、2019 年未就业的毕业生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 2020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根据鲁人社字〔2020〕80号“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其指导教师,可适当放宽工作经历等限制,采取试讲、技能操作、专家评议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招聘”。凡符合以上大赛奖项者及其指导老师可放宽为专科学历,采取试讲、技能操作、专家评议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招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
5.已在德城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 (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管理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