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师体检名单

首页 > 教师招聘考试 > 招考信息 > 体检名单

2020青岛李沧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教考察工作

李沧区政府 | 2020-08-06 16:54

收藏

文章页

  关于公布2020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考察工作的公告

  根据《2020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和《2020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简章》规定,经笔试、面试环节后进入考察阶段,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考察方式

  先进行等额考察,对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二、考察内容

  (一)综合鉴定

  1.思想政治方面;

  2.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方面;

  3.学习、工作方面;

  4.廉洁自律及生活作风方面;

  5.社会实践方面;

  6.人际关系方面;

  7.有何特长;

  8.有无参与法轮功;

  9.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10.有何不足;

  11.综合评价(优秀、合格、不合格)

  ……

  (二)所有人员需出具有无刑事犯罪(违法)记录证明。

  (三)单身(已婚)人员还需出具父母(配偶)所在单位(街道)提供的遵纪守法等有关情况的考察材料(考察材料中须写明与考生的关系,如夫妻、父子、母子等),加盖单位(街道)公章密封。

  三、组织形式

  (一)2020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学院)或所在社区(工作单位)对考生在校期间或所在社区(工作单位)的各方面表现情况做出综合性的书面鉴定(加盖院、校或社区以及街道公章,并密封),并于2020年8月12日前以公函形式回复我处。

  往届毕业生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应由其档案所在社区(工作单位),结合档案审核情况对考生在社区(工作单位)期间的各方面表现情况做出综合性评价,并出具书面鉴定,加盖社区及所在办事处(工作单位)公章并密封,并于2020年8月12日前以公函形式回复我处。

  (二)有无刑事犯罪(违法)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公安处出具,加盖公章、密封后并于2020年8月12日前以公函形式回复我处。

  (三)单身(已婚)人员出具的父母(配偶)所在单位(街道)提供的遵纪守法等有关情况的考察材料,加盖公章、密封后于2020年8月12日前以公函形式回复我处。

  四、材料寄送地址

  联系人: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32—87614201

  通讯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李沧区教体局人事科236房间

  邮政编码:266100

  五、其他事项说明

  1.资格审查期间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需一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所有函调内容需要在信封正面标准清楚职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如:小学语文A,张三,135******),以上函调内容请集中寄送。

  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6日

  来源:http://www.qdlc.gov.cn/n1/n6/200806160534871632.html

文章页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