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聊城东昌府区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招聘条件
一、选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二)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无受刑事处罚和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能力;
(四)关心支持法治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热衷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热心为群众服务;
(五)身体健康,能够有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积极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任范围
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新闻和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