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德州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成绩核算方法
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成绩公布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说课×40%+实操成绩×30%(语文、数学、英语和体育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说课×50%),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按照综合成绩高低分别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时,按实操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并及时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公布。
(二)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重要档案材料缺失,对档案经历无法解释说明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县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该专业考生的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