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枣庄滕州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察报考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4、具有滕州市常住户口(限2020年9月1日前取得);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②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④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⑤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⑥有吸毒史或毒品检测为阳性的;⑦主要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⑧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⑨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
1、岗位及条件
岗位名称 条件 专业要求 招考人数 书记员岗位1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电脑打字记录技能。 不限 8人(女性) 书记员岗位2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电脑打字记录技能。 不限 8人(男性) 书记员岗位3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电脑打字记录技能。 计算机相关专业 2人 |
2、年龄:20周岁--27周岁之间(1992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期间出生)。
(二)聘用制司法警察
1、岗位及人数:聘用制司法警察8名(男性)。
2、岗位条件:1、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的退伍军人、警校及体育专业毕业生;2、身高在175厘米及以上,双眼裸视视力4.6以上;年龄在20周岁--26周岁之间(1993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期间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