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东营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工作岗位交警工作协助人员共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政治历史清白;
(三)男性,身高1.73米以上,年龄在18-28周岁以下,女性身高1.6以上18-28周岁以下;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持有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鸡胸、腋臭、口吃、重听、罗圈腿、明显八字步、重度平脚板;无纹身。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被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其他不宜从事交警警务协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