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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沂职业学院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条件

未知 | 2020-09-17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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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临沂职业学院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条件

  (一)引进范围

  本次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内部分重点高等院校(附件1)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4、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受疫情影响的可放宽至2020年9月30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引进。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5、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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