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什么待遇?
经公示进入拟聘用范围者,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含岗前训练、跨岗位锻炼),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2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入职。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任职后,每月工资待遇33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按年度计发的待遇另算。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行绩效工资。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相关装备。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者可关注“莱山公安”微信公众号查看《2020年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及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