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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岛市 “青选计划”选调公告(山东师范大学)

未知 | 2020-10-19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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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青岛市 “青选计划”选调公告(山东师范大学)

  为全面推动青岛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青岛市决定组织实施 2021 年“青年干部人才选育计划”(简称“青选计划”),面向山东师范大学等高校定向选调 2021 年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青岛市所辖区市事业单位 300 名左右,具体数量根据选调工作情况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七区”“三市”),各 30 名左右。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选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

  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3、截至 10 月 31 日前,年满 18 周岁。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 25 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 30 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35 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 5 年及以上的,以学制 4 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 1 年相应放宽 1 岁。

  4、山东师范大学 2021 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济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农学、文学、医学、教育学学科门类。按照规定学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须在录用报到前取得)。

  5、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

  (二)具体条件

  选调范围的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报考:

  1、选调到“七区”事业单位的,要求研究生学历,现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下同)

  或者担任过校、院级主要学生干部(具体指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班级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

  副书记,下同)连续半年以上(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

  2、选调到“三市”事业单位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为中共党员或者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 5 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9、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青岛市2021年选调生宣传视频

  附件:青岛市2021年“青选计划”选调公告(山东师范大学).pdf

  来源:http://sdnu.sdbys.com/campus/view/id/519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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