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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宁市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需要哪些材料?

未知 | 2020-10-23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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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济宁市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需要哪些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学院应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向学院提交身份证、《准考证》《济宁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技师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5)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户口簿;(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学院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学院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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