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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德州宁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年龄要求

未知 | 2020-10-27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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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德州宁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年龄要求

  选聘范围为宁津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开发区、街道)在编在岗人员。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处理复杂问题、驾驭全局的能力较强,作风过硬,有吃苦耐劳奉献精神,愿意长期在宁津经济开发区工作。

  4、具备“双招双引”、项目推进、企业服务、产业培植等方面的专业能力素质。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岗位资格条件:

  1、竞聘部长人选的,应当为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含相当职务层次);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竞聘副部长人选的,应当为科员级(事业单位应担任九级职员)及相当层次职级满5年或现任副科级干部(含相当职务层次),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此次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组织处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干部人事档案存在问题,影响任用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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