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优秀人才选聘考核评价方式
考核评价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优秀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业绩评价、技能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核评价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