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薪资待遇
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辅警用人额度管理,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由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直接指挥和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事业编和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聘用前已就业的,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相关待遇
辅警所需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工资按月发放,每人每月应发工资一般不低于2410元(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个人缴纳的“五险”),发放制式辅警服装,为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