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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泰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需要哪些材料?

未知 | 2020-11-10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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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泰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需要哪些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要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2020年泰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本科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11月3日前取得;因疫情原因延期毕业的2020届研究生,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及在港澳台地区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择业期(2018届、2019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2020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执(职)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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