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入口>>>2020年日照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46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0年日照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简章(46人)
报名缴费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9:00—11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11日11:00—11月14日12: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rzwulianhnjd/index.html#/index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 选择“五莲县2020年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报名。
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保证照片清晰可辨),按指定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1月11日11:00—11月14日12: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11日11:00—11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或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11月26日9:00—11月28日8:30登录报名网址打印笔试准考证、《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5)参加笔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11月14日12:00前对相应免费申办材料拍照,再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njd035@rz.shandong.cn,邮件主题须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
发送材料包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残疾人须发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电子邮件须在11月14日12:00前发送,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于当日工作时间内致电0633-7956022确认邮件收到情况。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如进入面试范围,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经应聘人员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另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核减、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毕业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试总成绩公布之后3日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