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农村商业银行公基备考:民事权利债权
(一)债的概念
1.概念:依照合同或者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一方主体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是债务人。
(二)债的发生根据
主要有以下五种:单方允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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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农村商业银行公基备考:民事权利债权
未知 | 2020-11-11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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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农村商业银行公基备考:民事权利债权
(一)债的概念
1.概念:依照合同或者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一方主体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是债务人。
(二)债的发生根据
主要有以下五种:单方允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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