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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菏泽郓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选聘工作人员公告(64人)

郓城县人民政府 | 2020-11-14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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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菏泽郓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64人)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中共菏泽市委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后来居上的实施意见》(菏发〔2019〕25号)《郓城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郓办发〔2020〕32号)文件精神,为稳妥推进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郓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正副职及工作人员岗位实施选聘上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郓城县县直各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各乡镇街道在编在岗人员(教体系统、卫健系统工作人员除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有编在岗人员。

  二、选聘岗位

  (一)综合管理部(挂党建工作部牌子)部长1名,副部长2名,工作人员13名;

  (二)经济发展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工作人员8名;

  (三)投资促进部副部长1名,工作人员7名;

  (四)企业发展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工作人员10名;

  (五)综合协调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工作人员10名。

  (六)开发区平台公司副总经理1名,工作人员3名。

  三、选聘要求

  (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处理复杂问题、驾驭全局的能力较强,作风过硬,有吃苦耐劳奉献精神,愿意长期在开发区工作;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大局意识,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坚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开发区现有编在岗人员可全部参与选聘报名,其它人员参加选聘报名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报名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报名部门正职岗位的应是在职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干部;或县属国有企业相当职务层次、任职经历人员;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符合聘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选聘综合管理部(挂党建工作部牌子)部长职位的需为中共党员。

  3.报名部门副职岗位的应是县直各单位、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人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满5年以上的正式在岗人员。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符合聘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报名部门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的应是县直各单位、各镇街道在编在岗人员,县属国有企业正式在岗人员。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及相关专业知识;符合聘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1.综合管理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及团队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有一定的调研分析和综合文稿写作能力;熟悉党务、宣传、组织人事等工作,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公道正派,具备从事党务工作的基本条件;熟悉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金融、投融资、审计等工作;有良好的专业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

  2.经济发展部:熟练掌握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熟悉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较强的宏观经济管理能力、对相关政策把握能力和经济运行分析能力。熟悉发展改革、商务外贸、科技、金融、统计分析等经济工作。

  3.投资促进部:熟悉招商引资工作,熟练掌握项目策划、“双招双引”政策、招商洽谈、合同起草与签订、法务等相关工作;熟悉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强的研判能力、社交能力、应变能力、吃苦精神,服务意识强,有相关招商引资工作经历者优先。

  4.企业发展服务部:熟悉企业运行管理、项目落地程序,服务意识好,个人素质高,协调能力强。熟悉土地资源管理、开发区规划等专业知识,有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经验,专业水平较高,政策敏感性强。

  5.综合协调部:熟悉涉企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掌握执法程序和方式方法;政策敏感性强,能够坚持原则,公正执法,勤勉敬业;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6.开发区平台公司:熟悉企业管理模式,具有先进的运营理念,具有较强开拓意识、创新能力,懂金融、策划、营销;应具有投融资或项目运作或资产运营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政府平台公司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原则上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符合聘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曾受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未满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聘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郓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持报名材料于11月20日下午4时前到郓城县经济开发区三楼会议室报名。

  (二)资格审核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具有不得参加选聘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通过考试人员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全面考察,并征求执法执纪等部门意见。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并根据考察结果予以赋分。按照面试、考察各占50%的权重计算选聘人员得分,按照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综合个人德才表现、能力素质、任职经历和岗位需要等,提出初步人选报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任问题的,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任期三年。新选聘人员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试用期计入任期。

  五、有关说明

  (一)聘任人员薪酬按照郓城经济开发区绩效薪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到开发区工作的,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档案内记录的原职务、职级、工资等不再变动,接续记录开发区聘任岗位职务的履历、工资、考核、奖惩等情况。

  (三)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报名人员,取消报考或聘任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郓城县经济开发区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方案》(郓办发〔2020〕32号)文件和上级关于开发区全员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30-6560419

  监督电话:0530-6010009

  附件:郓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郓城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转载http://www.cnyc.gov.cn/art/2020/11/13/art_24407_10016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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