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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潍坊昌邑公开选聘昌邑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年龄要求

未知 | 2020-11-19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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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潍坊昌邑公开选聘昌邑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年龄要求

  (一)选聘范围

  昌邑市外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乡科级(不含)以下工作人员(不包括教育和卫健系统一线教师、医护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8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未满试用期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影响期(处分期)已满,但影响尚未消除的;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其他不宜报名参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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